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(2006-2020年)》,加快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(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)建设,加强重点实验室科研仪器设备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请各重点实验室按照本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发展目标,结合基础条件和人员队伍(包括科研、管理和技术支撑人员)现状等,以形成各具特色的研究实验体系为目标,编制科研仪器设备三年工作方案。在编制规划时要加强统筹部署和规划,区分轻重缓急,科学合理、实事求是地进行编制,同时应注重体现共建共享原则。具体内容包括重点实验室科研仪器设备工作的目标、任务、思路及主要内容,科研仪器设备工作实施的保障机制与主要措施,仪器设备使用计划和开放共享方案等。具体资金申报按照预算管理有关程序进行。
特此通知。
二00八年九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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